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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栗县司法局关于守信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说明报告

2016-01-16 14:53:53.0 出处:县司法局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十二五”规划纲要精神,以健全信用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律师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征信系统为基础,以推进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为主要内容,以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重点,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为支持,以提高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目的,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自觉行为规范。 

1、健全《上栗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律师事所和法律服务所的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诚信执业的优待政策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做了具体的说明。 

2、建立《上栗县司法局关于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诚信执业情况的监督管理办法》,对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诚信执业的和失信经营有了具体的优待政策和联合惩戒措施。对守信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在年检注册上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等激励政策,对失信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采取行政监管性、市场性、行业性、社会性约束和惩戒,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保护信用信息主体权益,强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3、针对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讨论制定了《上栗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上栗县社区矫正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和《上栗县社区矫正对象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简称“一个意见两个办法”),“一个意见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了对恪守承诺、遵纪守法社区矫正对象给予减刑奖励,对于失信于人、失信于法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警告及甚至收监处罚。 

4不断强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宣传和落实。  

5、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开、公示和奖惩联动机制,加强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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